一年一度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就要來臨,迷你倉旺角為淨化消費環境、規範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本報聯合成都市消協,正式�動了主題為“誠信共見證 消費‘購放心’”的2014影響成都生活品牌“3·15”維權大行動。去年,隨著《旅遊法》的實施,消費者在旅遊過程中的需求出現了新的變化,權益糾紛也越來越多。即日起,本報記者聯合旅遊主管部門——成都市旅遊局,將近期搜集到的一些旅遊糾紛方面的案例、解決途徑介紹給大家,讓市民在遇到類似情況時,能更好地維護自己權益。案例:旅遊中改變行程增加購物點10月中下旬的九寨是最美的,遊客張先生和他的4個朋友準備到“童話世界”遊覽一番,到九寨溝賞紅葉、黃龍看美景。2013年10月23日,他們在成都火車北站的一家旅行社咨詢報團相關情況,該旅行社工作人員小盧接待了他們,雙方最終簽訂于2013年10月24日出發前往九寨溝、黃龍3日游的《四川省國內旅遊合同》。發團當日,張先生一行五人開心地踏上了旅途,但未想到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他們的心情跌到了穀底。記者瞭解到,在他們的行程中,旅行團不僅增加了購物點,還擅自改變了行程。於是,張先生撥打了成都旅遊執法部門的電話,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市旅遊局執法部門隨即對該事件展開了調查,結果發現該旅行社的工作人員不僅擅自改變行程,更重要的是,還在未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這5名遊客擅自兩次轉團,最終委托給了四川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實施操作。結果:旅行社被罰12萬 停業3天成都市旅遊局表示,該旅行社的行為違反了《旅遊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因未達到約定人數不能出團的,組團社經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mini storage行合同”的規定。根據《旅遊法》第一百條及第一百條第三項和《成都市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十條及第十條第一款、第二款,市旅遊局決定對該旅行社有限公司罰款12萬元,並停業整頓3天。同時,對該旅行社直接主管人員靳某和直接責任人盧某分別被處以罰款2000元。支招:遇到不公正待遇 要保留證據市旅遊局執法隊隊長孫寶安建議,市民在簽訂旅遊合同時,一定要瞭解該旅遊線路的發團以及報名情況等,如果報名人數不夠,旅行社就有可能將該團轉交給其他旅行社進行發團;其次,市民在出發前要詳細瞭解合同上的行程說明,瞭解旅遊途中的住宿、餐飲標準,是否有委托其他旅行社發團等內容。“根據《旅遊法》的規定,旅行社因不能成團,將已簽約的遊客轉交給其他旅行社出團時,必須徵得旅遊者的書面同意。”孫寶安表示,遊客在旅途中遭遇旅行社人員擅自改變行程、增加自費項目、購物點,住宿標準與合同不相符等不公正待遇時,記得用隨身攜帶的手機或攝像機記錄下來,並及時向相關執法部門提供,確保投訴能及時有效受理。為樹立文明旅遊、理性消費、誠信經營風尚,促進我市旅遊業又好又快發展。本報聯合成都市消協共同開通了多個消費咨詢通道,如果你在旅途中遭遇過不順心的事,不公平的待遇,都可以撥打成都市消協的消費投訴熱線電話(028)85394600(限工作時間),以及本報的熱線電話962211進行投訴,也可以關注《成都日報》新浪和騰訊官方微博,向我們發送私信;還可以在微信中搜索本報官方公�號“影響成都生活品牌”,直接給我們發送消息。我們將快速、及時地將投訴問題反映給有關部門,尋求解決辦法,幫您維權。本報記者 劉魯 郝思菡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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