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驕 孫旭從20世紀90年代起, 文化創意產業在全球範圍內迅速崛起,迷你倉並逐步成為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最重要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創意產業在國際上的興起,被認為是繼高新技術產業後的經濟發展又一個新增長點。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自2003年6月召開全國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大力發展以來,已經歷近10年的歷程。北大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未來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要依靠企業的力量,依靠市場的自由競爭。文化創意產業歷程隨著新世紀的到來,國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閑暇時間增多,人民群�的精神文化需求會有大幅度提高,文化消費市場潛力巨大。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有效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成為共識。隨著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被寫入“十一五”文化發展綱要,有關部門相繼出台了扶持、優惠政策,作為新興產業的文化創意產業呈現出強勁發展勢頭。北京、上海、重慶、廣東、浙江、深圳、沈陽、西安、麗江9個省市和35個文化宣傳單位進入了文化體制改革試點。批准深圳大芬油畫村等42個單位為“全國文化產業示範基地”。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帶動了文化創意產業爆發式增長。當時,我國外貿出口和製造業受到很大衝擊,增速大幅回落,當年第四季度工業增長降到5.8%,全年出口下降了8.5%。在嚴峻的形勢下,文化創意產業卻逆勢上揚。如電影票房收入增長達30%以上,動漫、遊戲產業增長達46%。2009年,在國家一系列刺激經濟發展的政策指導下,經濟迅速回升,增長達9.2%,而文化創意產業的增長達17%,為保增長作出了重要貢獻。機遇面前,國家不僅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要積極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同時還出台了《文化業振興規劃》和《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等指導性文件。國家“十二五”規劃中也將進一步提出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這說明積極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已上升為國家戰略,文化創意產業迎來了巨大的發展機會。盲目發展存隱憂為了更好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讓一些政策更好地落實以及形成產業集群效應,我國開始推廣建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然而問題很快出現,一哄而上、盲目發展、熱衷授牌、惡性競爭等亂象開始在多地文化產業園區和文化產業示範基地中出現。“文化+地產”的模式促成了地方政府和企業的“雙贏”,因而在全國被不斷複制。具體到文化產業園而言,出現了很多“掛羊頭賣狗肉”、“以文化之名行地產之實”的各類動漫、創意文化園區,有些產業園缺乏明確定位、同質化嚴重。據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的統計,到2010年全國一度有1300多個文化產業基地或園區。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教授倪方六認為,目前地方發展文化產業主要有兩條線:以文化名義圈地搞園區、招商引資,以“綜合性多功能”為理由self storage設高樓大廈,認為有了硬件再加幾個企業就可以形成聚集效應並提升文化層次;另一條線則是依托地方自有歷史傳承,如博物館、風景區等賣門票,形成所謂特色文化品牌——搞門票經濟,旱澇保收。對於前幾年各地都在建設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陳少峰認為存在以下問題:首先是同質化嚴重,各地不顧自身的特色和實際情況,盲目上馬一些雷同的項目,最終導致各地區的創意產業結構嚴重趨同和惡性競爭;其次是地產化嚴重,個別地方借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名義,變相發展房地產;第三是硬件化嚴重,創意園區多將資金投入園區的硬件建設,而忽略了軟件等的投入。為了防止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盲目建設,文化部于2010年7月出台了《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管理辦法(試行)》,對文化產業園區的申報、命名和監督管理提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去年,文化部發佈了《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規劃要求嚴格控制文化產業園區數量,在“十二五”時期,國家級的文化產業示範園區會嚴格控制在10家左右。同時,文化部對於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同樣設立退出制度。對於出現“因政策或經營方向調整而改變園區性質”等八類行為的園區,文化部將撤銷其“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的稱號。向企業主導轉變陳少峰向記者表示:“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已經由政府推動逐漸向企業主導轉變。前十年政府主要通過出台各種政策和提供扶持資金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比如各地建設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文化出版企業的轉企改製等等;未來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要依靠企業的力量,依靠市場的自由競爭。”這並不代表政府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扶持政策可以退出。由於文化創意產業的投資風險很大,為促進文化創意產業快速發展,政府的支持和適當的風險控制就很重要。不過,上海社會科學院部門經濟研究所所長厲無畏指出,政府控制創意產業發展的風險,應該集中在制度建設和適當的扶持政策,並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通過政府引導,讓市場發揮積極作用。政府可以出資或部分出資建立各種基金(如種子基金、風險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等等),在基金運營成功後也可擇時退出,以扶持相關產業發展。此外,政府也應當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於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陳少峰認為隨著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的發展,文化創意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將得到改善。“比如在移動端,由於幾大電信運營商的控制,盜版將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抑制,最起碼已經有了保護版權的機制。”陳少峰還指出,目前在文化創意產業領域存在企業的兩極分化現象。“做平台的企業要遠比做內容的企業更賺錢,比如百度、騰訊的市值要遠超一些影視文化公司。但是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還是內容的創意,如果缺少對內容創新的激勵,很難出現好的作品,整個產業也就很難發展。”迷利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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