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方俊明廣州1日電】新修訂《旅遊法》規定,迷你倉不准帶團友進購物點和增加自費景點和項目,實施1個月來,敢頂風作案的旅行社和導遊不多。有赴港遊的導遊告訴本報,近期和香港地接社領隊的收入都較「十一」前縮水了50-75%,因為帶團購物回佣、自費項目提成等外快「基本凍過水」。在廣東從事10多年出境遊的旅行社人士告訴記者,新法實施後,不少旅行社赴港澳出團量大減50%左右,之前赴湖南、四川等內陸省區接送赴港遊客的旅遊大巴亦生意大降。對導遊群體的衝擊最為明顯,除團費上升後,出團量減少,令他們的工作大減,其次是少了購物回佣和自費項目提成,收入大減,出團領隊的動力大減。較多導遊由以往每月出團20天,到現在不足mini storage0天,部分導遊甚至停工休假。新修訂《旅遊法》實施前,廣東導遊位列高薪一族,月入過萬甚為常見。一般分為專職、兼職2類,前者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旅行社發放基本工資,但基本工資剛好夠扣除「五險一金」;後者則與旅行社只有一紙協議,沒有基本工資也沒有「五險一金」。現時兼職導遊均是廣東大小型旅行社的主要力量。相關人士指出,收入主要靠帶團購物回扣、自費項目提成,是廣東大部分導遊的生存現狀。他透露,以往很多導遊往往通過帶團「空手套白狼」,相比部分旅行社給出基本工資出團每天150元到300元,較多導遊通過帶團購物回扣常得到翻數倍收入。但如今新修訂《旅遊法》的實施,斬斷了導遊的灰色收入,收入普遍縮水了50-75%。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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