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昨日出版的第四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迷你倉公佈了行政長官批示一份,現簡介有關內容。第三二五╱二○一三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訂立提供“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醫護服務”的合同。批示指出,鑑於判給健匯醫療有限公司提供“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醫護服務”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所以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儲存,並根據《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的規定作出批示,許可與健匯醫療有限公司訂立提供“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醫護服務”的合同,金額為二百九十八萬元,並分段支付如下:二○一三年為五十二萬元、二○一四年為一百六十二萬元,以及二○一五年為八十四萬元。二○一三年及二○一四年財政年度在上述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法務局供稿)mini storage
- Oct 22 Tue 2013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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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新校醫護服務健匯承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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