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靂 怡保7日訊)巫裔前銀行職員涉嫌與另外5名同裔男子以假金吊墜及戒指當真金飾典當給之前被僱用的銀行,self storage被控欺騙罪,案件週一在怡保推事過堂。其中兩名被告因承擔不起8000及1萬5000令吉保釋金而向推事求情,獲准以7000及1萬2000令吉保外候審。此案6名被告是前銀行職員莫哈末達哈山(62歲)、阿都華合(71歲)、莫哈末諾(65歲)、布韓阿郎(41歲)、莫哈末阿茲羅(39歲)及慕查巴(39歲)。除了莫哈末達哈山總共面對5項指控外,其餘被告僅被控一項欺騙罪。罪成可判監10年被控一項欺騙罪名的4名被告莫哈末阿茲羅、慕查巴、莫哈末諾及布韓阿郎皆被控於2011年9月21日,在怡保吉�當一間銀行,與另一名被告莫哈末達哈山聯合欺騙銀行客戶服務人員,以假金飾當真金飾典當給銀行,即總共5迷利倉戒指及37個吊墜,因而觸犯了刑事法典420條文,即欺騙他人交出財物罪名。至於被告莫哈末達哈山第五項指控則是指他於2012年4月2日,與另一名被告阿都華合聯合欺騙一名45歲華裔男子指稱他們向銀行典當了7個金吊墜,並成功遊說華裔男子以3萬2394令吉24仙交換金吊墜,同樣觸犯了刑事法典420條文。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1至10年監禁、罰款及鞭笞。此案4名被告日前已成功保釋外出,唯獨莫哈末達哈山及莫哈末阿茲羅因付不起保釋金,週一分別通過律師莎菲娜及祖基菲里要求減低保釋金。推事諾莎菲卡之後批准莫哈末阿茲羅的保釋金從8000令吉減至7000令吉,而莫哈末達哈山的保釋金則從1萬5000令吉,降至1萬2000令吉。案件定於11月21日再過堂,以讓副檢察司法特力與被告律師提呈文件。;自存倉
- Oct 08 Tue 2013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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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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