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首部《旅遊法》一日起實行,儲存嚴禁零團費旅遊及購物行程,有助於提升旅遊品質。其中嚴格限制強迫購物、導遊索取回扣等“低價團費加高價購物”的旅遊模式勢必受挫,島內媒體預言,這將在“十一”黃金周後見分曉,既是挑戰,更是機遇。陸客赴台遊增長快速。僅去年赴台遊的陸客就已經突破一百九十七萬人次,同比增長百分之五十七點五八,再創歷史新高。其中絕大多數為團隊旅遊,達一百七十八點二六萬人次。一直以來,赴台遊的團費越降越低,質量卻每況愈下,甚至還發生旅遊團被“關”在店裡不能出來的強制購物事件。由於團費低,旅行社一方面只能拼命壓縮成本,另一方面多安排購物行程,以賺取回扣。低價團更導致旅行社生存困難、舉步維艱,惡性循環的後果,只能是一再拉低旅遊品質。其實,台灣當局早就看到低價團所帶來的負面效果,也採取了一些防範措施:二○○八年起,台觀光局就制訂了《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質量注意事項》,並幾乎每年修訂,規定安排購物點總數不得儲存倉過總行程夜數;每一購物商店停留時間以五十分鐘為限。違反規定的旅行社,將被停業一個月到一年,導遊也將受到記點停業處分。今年四月,觀光局又發佈《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也就是審查“優質團”,其中必須是“全程未安排指定購物商店”,還將商圈、百貨公司、商場、夜市等自由購物行程,都列入禁止之列。正如台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姚大光指出的,從長遠看,旅遊法實施會讓赴台遊市場變得更有規範,也會造成一次洗牌。“管理不規範、長期靠低團費,進店購物的旅行社將會關門,接待能力好、管理健全的旅行社會越活越好。優勝劣汰,對台灣旅遊市場絕對是好事。”島內輿論指出,兩岸和平發展開啟大陸民�赴台旅遊的大門,旅遊業迎來發展的大好時機。大陸《旅遊法》上路,既是挑戰,更是機會。只有高品質旅遊才能讓陸客真正瞭解台灣,島內必須改變重視數量不重品質的現狀,及早規劃旅遊業發展轉型,提升台灣觀光旅遊產業的品牌與競爭力。游 龍迷你倉最平
- Oct 07 Mon 2013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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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旅遊法助提升台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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