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self storage著名網絡爆料人周祿寶因涉嫌敲詐勒索三座寺廟、道觀和一家開發商被依法逮捕。周祿寶今年28歲,初中文化,自稱網絡寫手、專欄作家和網絡反腐網絡維權鬥士。這是繼北京警方抓捕“秦火火”和“立二拆四”後,公安部部署的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犯罪的另一起案件。南都記者瞭解到,下一步,公安機關將繼續深化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專項行動,將依法處理一批有組織在網絡製造傳播謠言等不法分子。涉嫌以發帖為手段四次敲詐勒索周祿寶拿到6萬元首付款後,在多個網站發帖攻擊開發商。開發商迫于巨大壓力,支付80萬元給周祿寶前日,蘇州警方介紹,2011年8月19日,江蘇省昆山市公安局接到報案,一名叫周祿寶的男子自稱掌握了昆山市周莊鎮某寺廟存在欺詐遊客香火錢的情況,多次打電話給寺廟管理方進行敲詐勒索。警方偵查發現,周祿寶在網上發了很多該寺廟“非法外包、假和尚騙取香客錢財”的帖子,之後向寺廟索要20萬元進行正面宣傳,否則將繼續炒作此事。寺廟報警後,警方及時介入,周祿寶索要錢財未果。據介紹,警方在隨後的偵查中發現,除這起案件外,周祿寶還有兩次索要錢財成功的情況。2011年6月,周祿寶以廣西陽朔某寺廟存在欺詐行為為由,炮製攻擊性帖文,並利用自己是多個論壇版主的有利條件,在多家論壇發表並置頂,持續兩個月每天更新一兩個帖子向寺廟施壓,該寺廟被迫向其指定的銀行賬戶打入4萬元。周祿寶隨即在多家網絡論壇發表帖文,稱“寺廟所有的佛寺程序都是在自願基礎上的,沒有任何的強迫現象”。同年,周祿寶又以浙江嘉興某道觀存在“欺騙、強迫客人燒香,收取高額燒香費”為由,多次電話聯繫道觀負責人,聲稱自己是網絡寫手,很有知名度,道觀負責人被迫支付6.8萬元。警方介紹,去年,某地一小區居民與開發商發生矛盾想維權,一名居民的妻子出面找到周祿寶,周答應幫忙,但需要一筆費用。雙方商定22萬,先支付6萬,餘款在“維權”後付清。周祿寶拿到6萬元首付款後,在多個網站發帖攻擊開發商。開發商迫于巨大壓力,支付80萬元給周祿寶。周拿錢後給開發商寫下保證書,保證不在網上炒作,並承諾在網上為開發商發佈正面帖文。周祿寶並沒有退還小區居民的6萬元錢。開發商是通過浙江義烏一網站版主找到周祿寶的,事後,為了感謝版主,周祿寶給了版主2萬元,開發商給了5萬元。蘇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張躍進介紹,這些案件由公安部部署偵查。而根據目前警方掌握的情況,周祿寶還涉嫌多起先發帖文攻擊一個單位,再發帖文表揚一個單位的情況,而與這些單位均有金錢來往。南都記者瞭解到,周祿寶2011年7月曾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蘇州警方刑拘,後轉為取保候審,再後來解除了取保候審。蘇州市公安局局長張躍進介紹,這次以敲詐勒索罪批捕,是因為警方經過偵查,補充完善了相關證據。“在適當時候帶點炸藥出現在北京”因申請國家賠償遭駁回……周祿寶即向蘇州市公安局長張躍進發了郵件,稱“我會在適當的時候拿點炸藥出現在北京”此外,周祿寶還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案件材料顯示,周祿寶于2011年9月19日變更為取保候審一年,去年9月17日解除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審後,周祿寶于2012年11月27日向江蘇省昆山市公安局申請國家賠償,以被“錯誤刑拘”為由,要求被申請人昆山市公安局賠償4879.5元及精神損害慰問金2萬元,遭駁回。又向蘇州市公安局及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復議,也遭駁回。昆山市公安局、蘇州市公安局及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認為,周祿寶先通過網絡發帖,並向宗教、旅遊、信訪等政府部門投訴,進行負面炒作,再以“消除負面影響”等方式索取錢財,周祿寶有敲詐勒索的嫌疑,昆山市公安局對周祿寶採取刑事拘留,行為合法,且未超出法定的期限。蘇州中院在今年7月22日駁回了周祿寶的申請。7月24日,周祿寶即向蘇州市公安局局長張躍進發郵件,稱“我會在適當的時候拿點炸藥出現在北京”。7月29日,周祿寶又在自己的騰訊微博中發微博稱“用我自己奔走美國駐華大使館的系列方式解決,並乘坐高鐵前往北京”。7月30日,周祿寶經北京市公安局傳喚後被蘇州公安局民警帶回蘇州。警方介紹,周祿寶還涉嫌對北京、河北、安徽等15個省份的23個單位和部分群�實施網絡敲詐勒索。周祿寶目前已經被依法批准逮捕,這些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警方稱周祿寶認為會有人來救他蘇州警方介紹,周祿寶認為自己是網絡名人、意見領袖,一直認為自己影迷你倉力很大,所以在剛剛被控制的時候並不配合,言語間透露出外面很多人關注他,會來救他的意思蘇州警方介紹,周祿寶認為自己是網絡名人、意見領袖,一直認為自己影響力很大,所以在剛剛被控制的時候並不配合,言語間透露出外面很多人關注他,會來救他的意思。蘇州警方介紹,經過偵查瞭解到,周祿寶自幼父母離異,父親早亡,母親離家出走,他與母親已多年不聯繫。但在與朋友的溝通以及回答警方訊問時,周均稱家中人都已去世。南都記者查閱周祿寶實名博客“周祿寶的博客”,從2012年1月到2013年7月10日,周祿寶共發表接近200篇時評文章,均取材于網絡熱點事件,涵蓋範圍以其老家甘肅省為主,江蘇、河南等地的熱點事件也均有涉及。而在其騰訊微博上,內容也均以類似信息為主。蘇州警方介紹,周祿寶曾在寧夏某單位擔任駕駛員、新聞報道員,曾發表多篇通訊報道,領導對他的成績非常認可。之後在多家網站做管理員,其微博粉絲最多時達110萬。“把你們局長叫來,咱們做個交易”在一段訊問視頻中,周祿寶說“把你們局長叫來,咱們做個交易”,周祿寶提出的交易方案是蘇州公安局把他給放了,而他則給蘇州公安局在網上進行推廣,提升形象在一段訊問視頻中,周祿寶說“把你們局長叫來,咱們做個交易”,周祿寶提出的交易方案是蘇州公安局把他給放了,而他則給蘇州公安局在網上進行推廣,提升形象,還說:“你們以前做的宣傳不行,這次不用你們花100萬了,10萬就夠了。”蘇州公安局局長張躍進說,周祿寶一直不配合訊問,有時候訊問,周祿寶低著頭,任憑民警訊問,他一言不發。在另一段周祿寶接受訊問的視頻中,周祿寶自稱認識很多媒體人士,包括知名媒體領導和知名調查記者,他有時候就向他們報料。23日下午,南都記者在蘇州市看守所見到了周祿寶。兩名民警訊問時,周祿寶還是低著頭,閉著眼,誰也不看。“你有申請迴避的權利,你是否申請迴避”,“請介紹一下你被刑拘的情況”,民警訊問10分鐘,周祿寶一個字也不回答。民警結束了這次訊問,周祿寶才睜開眼睛,在民警的帶領下離開。說法親友:周祿寶替人維權主要是幫忙周祿寶的女友陳女士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稱,周祿寶近年來替人維權,但主要生計是與人合伙做生意,“只是最近他比較忙,杭州那邊的生意不做了,但西安的生意還在”。據周祿寶的一名朋友透露,周祿寶替人維權主要是幫忙性質,“我就知道有一次有人硬塞給他幾萬塊錢”。法學專家:以曝光為手段索要錢財涉嫌犯罪昨天,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專家洪道德對南都記者說,以網絡曝光為手段索取財物等,涉嫌敲詐勒索。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他人實行威脅,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法律並沒有對敲詐勒索的手段作出任何限定。洪道德說,如果說網絡爆料者只是發佈了負面信息,沒有與信息涉及的對象討價還價,就不屬於敲詐勒索。而只要在發佈了負面信息後,或者是在發佈信息之前,威脅了對方,實施了索要錢財的行為,就涉嫌犯罪。即使未遂,依然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只是在處罰上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理。洪道德說,敲詐勒索罪一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可判3年以上,最高刑期為10年。洪道德表示,以曝光貪腐信息為要挾來進行敲詐勒索的,如果曝光信息屬實,是可以從輕判刑的。但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只會從輕處罰,而不會減輕處罰。即在某個量刑幅度內輕判,而不會減少到另外一個量刑幅度。網絡研究專家:應建立公開、專業的網絡維權平台昨天,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微博管理的博士後龐宇對南都記者表示,一個人在網上對負面信息進行曝光,如果不能吸引關注的話,網絡維權或舉報就難以成功。為了吸引眼球,一些舉報或維權的信息難免會存在一些添枝加葉,甚至是虛假的。昨天,從事多年心理學工作的心理學博士劉素珍對南都記者說,在心理學上有一個“重複現象”,即一個觀點不斷重複可以得到強化,這也是一些網絡推手大量在網上發佈帖子的原因。不斷發佈網帖可以強化網民對這個事件的印象,試圖通過強化使網民接受他們的觀點,哪怕這些觀點有時候是謠言。龐宇說,很多網絡上的爆料信息,看起來事情不大,但處理不好的話會導致輿論風暴。龐宇建議在網上建立公開的、專業的維權平台,建立規範的維權路徑,使每一件網絡舉報都能得到切實的解決。這樣,既使網絡能夠起到反腐的作用,也使打著反腐旗號實施敲詐的行為難以實施。採寫:南都記者王殿學 劉偉實習生張婧 舒潔 達迅 胡曉英 沈立煜文件倉
- Aug 25 Sun 2013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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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版) - (公安部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專項行動持續升溫 涉嫌發帖敲詐百萬元 網絡名人周祿寶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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