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於7月26日表示,迷你倉將於明(2014)年提出通訊傳播匯流法草案,積極鼓勵企業進行投資建設,並實施合宜的管理規範,希望能提升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另一方面,根據《動腦新聞》的報導,國際幾個大型媒體集團無力挽回平面媒體的連年虧損,紛紛捨棄報紙、雜誌等出版產業,例如梅鐸將福斯(Fox)娛樂集團、福斯電視網等影視娛樂產業整併到「21世紀福斯公司」,平面媒體則匯整成「新聞集團」;而擁有《時代雜誌》等100多種雜誌、華納兄弟影片製作等多項媒體企業的時代華納,也進行內部整併,且預計出售部分雜誌。台灣方面,除了壹傳媒早在多年前就成立壹電視,聯合報系也成立UDN新聞台,搶攻電視市場。數位匯流已然是現在進行式,各家媒體集團紛紛開拓網路、視聽領域,而報紙、雜誌、出版等事業則淪為夕陽產業,不是朝向電子化、網路化,就是關門大吉或轉售他人。從整體趨勢來看,數位化是必然的發展途徑,然而,要如何在這樣的時代建立新的商業模式,目前仍是問題。過去,媒體內容承載於紙本上,消費者只能以購買來閱讀內容。但在今天,即使各種電子閱讀器、平板電腦大受歡迎,科技產業彷彿期待電子刊物的到來,但真正付款購買電子刊物的人卻少之又少。人們似乎認定網路化、數位化的資訊是免費的,大多不願掏錢購買「內容」。目前只有《紐約時報》等大型報社才能真正以電子化的內容換得可觀利潤,其餘小型媒體只能文件倉尋解決之道。此外,為因應時事所趨,各家媒體紛紛架設網站,將新聞報導放上網站,並透過網路廣告賺取利潤。這確實是一種可以嘗試的商業模式,例如國內的《新頭殼》新聞網站,完全網路化經營,並以廣告為主要收入來源。但另一方面,《新頭殼》將自身定位為社會企業,接受外界捐款,且組織規模非常小,不比一般主流商業媒體,顯然《新頭殼》的經驗無法成為其他商業媒體仿效的對象。再者,以網路廣告作為收入來源的商業模式,很可能讓媒體業者為了吸引更多閱聽人,或者說,為了吸引廣告主想像的閱聽人,內容將可能朝向感官的、軟性的議題,如此將壓縮到嚴肅卻重要的內容。因此,要讓媒體發揮傳遞重要資訊、守望社會等傳統新聞學中訴求的功能,由讀者付費購買電子刊物似乎是唯一的解決管道,但這也是癥結所在:讀者就是不願意買電子刊物!從種種因素來看,筆者認為目前數位匯流仍處於青黃不接的時期,業者急於將媒體內容網路化、數位化,因應紙本媒介沒落的趨勢,但傳統的商業模式並沒有如預期般地轉型,似乎要達到「使用者付費」,我們還有一段路要走。另一方面,數位匯流讓媒體集團間相互整併,或跨足科技、影視娛樂或其他領域,似乎也是媒體壟斷的趨勢。NCC期待數位匯流帶來龐大商機和新傳播科技,但要如何在引導產業的同時,避免過大的私人利益壓迫到公領域的空間,讓數位匯流的利益能為眾人共享,應是NCC必須思考的方向。(劉芮菁╱傳播學生鬥陣責任編輯)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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